公司合作指南

1.业务管理:实行三方管理和分区管理,一方不得同时兼任二方以上,项目负责人应为会员。

1)地市一级的项目:在本市范围内,由部长审批。
a)项目负责人:可由此项目联系人员担任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和运作,详见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
b)站长: 负责对方公司的信用考察,对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运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。
c)部长进行整体监督,并及时上报总部。

2)省一级的项目:在本省范围内,由分会会长审批。
a)项目负责人:可由此项目联系人员担任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和运作,详见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
b)部长:负责对方公司的信用考察,对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运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。
c)分会会长进行整体监督,并及时上报总部。

3)分区的项目或跨省项目:例如华南分区等,由理事长审批。
a)项目负责人:可由此项目联系人员担任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和运作,详见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
b)分会会长:负责对方公司的信用考察,对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运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。
c)理事长进行整体监督,并在总部备案。

4)全国性的项目:由理事会讨论通过。
a)项目负责人:可由此项目联系人员担任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和运作,详见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
b)理事长:负责对方公司的信用考察,对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运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。
c)理事会进行整体监督,并并在总部备案。

2.资金管理:分为两种:

1)会员集资:
a) 原则:谁受益、谁支付、统一管理、分别支付、总部监督、网站公开等原则。
b) 说明:每个项目可本着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筹集,由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。初期我们只与一些正规的公司进行合作,在资金往来上实行统一管理,分别支付的原则,例如各地会员共同销售某公司的产品,可统一于某一时间内由各地会员分别付货款,不得汇至某一人后,再由此人统一交至该公司。各会员上报销量统计后,由厂家统一支付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费用(如折扣、部分返利等)和赞助费用,然后项目负责人将赞助费用交至今日创业同盟相应的管理机构。

2)总部拨款:
a) 各地申请项目可行性报告(包括预算)及,上级管理机构进行初审,再报至总部终审,终审通过则 公布在网站论坛上;
b) 总部根据资金情况分期拨款,并由相应的管理机构监督项目的执行情况。
c) 项目验收。
注:总部目前暂时无节余资金,请大家以项目集资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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